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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曉明:客戶賬號豈是銀行“跑馬場”?

許曉明

2012年10月23日11:00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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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曉明

日前,在重慶經商的殷先生銀行賬戶上莫名打入了3280元錢,15分鐘左右,銀行又發消息說,把這3280元劃走了。殷先生質疑,銀行沒經客戶本人同意,憑什麼可以私自操作客戶賬號。(10月21日《重慶時報》)

殷先生的郁悶和憤怒不是一個人的體驗,8月17日,鄭州王先生的經歷更像雲霄飛車一般刺激,銀行莫名其妙地先后給他的賬戶打進1700萬元,隨后又自行陸續轉走這1700萬元,隻給王先生手機裡留下800條轉賬短信。錢款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留下兩條短信,沒剩下一分零錢,客戶的個人賬戶豈不成了銀行來去自由的“跑馬場”?

可以理解銀行的說法,那些莫名其妙轉入客戶賬號的資金,是因為銀行操作失誤導致,將“飛來橫財”追回的做法並無不妥。但是,銀行不經客戶同意和授權,就私自操作客戶賬號將資金轉出,是對客戶知情權、處分權的藐視,於情是對客戶的不尊重,於法是對客戶財產權益的侵犯。

客戶在銀行開設賬戶,這賬戶相當於客戶財產上的“私人領地”,賬戶的唯一主人就是客戶本人。銀行方面振振有詞地強調,客戶賬戶上保留這些錢屬於“獲取非法暴利”,所以銀行應該自動轉出資金。其實,在客戶並無過錯的前提下,“誤入”其賬戶的資金是否應該轉出,其直接決定權在客戶而不在銀行,其最終裁定權在法院也不在銀行。

當事銀行因為自己的過錯,給客戶帶來莫名其妙的騷擾,不僅不積極道歉,還蠻橫地以“判官”的名義,私自對客戶賬號進行操作,而客戶尊嚴和權利喪失殆盡。當客戶賬號被銀行像草稿本一樣任意涂抹的時候,頻頻出現失誤的銀行如何保障客戶資金的安全?當客戶被銀行木偶一樣操作的時候,雙方的平等關系如何體現?被“秒殺”的客戶又憑什麼保障自身的權益?

(原標題:客戶賬號豈是銀行“跑馬場”?)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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