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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落户准备

2012年03月10日23:22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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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

管理办法解决

农民工进城落户通道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说,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是用以解决农民工进入城市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个证件,解决其落户通道的问题。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另外,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进展顺利,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基本完成基本信息资源采集,今年年底将建成基本信息库框架,从明年开始和各个部门连通。

居住证制度将全面实施

附着公共服务功能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表示,我国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今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社会保险、考驾照、办理住房手续等功能纳入其中。下一步要发挥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其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国家层面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并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居住证的含金量,也就是附着在居住证上的各项公共服务,将先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纳入,对其余公共服务不作硬性规定,仅列出可以包含项目,具体如何操作,留给各省市自己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户籍改革

改革城乡两种福利体制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户籍背后是城乡两种不同的福利体制,两者的差额就是户籍的价值。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的宣布取消就成了,改革真正下工夫就是改革这两种福利体制,提高农村的福利,城市的暗福利加以货币化,等到两者渐渐趋同的时候。

杜鹰说,户籍不是被取消的,是在一个条件下被消亡的,一定要在进程中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工进城,不能让改革成本全让农民自己担着。”杜鹰说,以承包地换社保、以宅基地换住房,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无论他们在农村还是城市,都应该得到保护,城市化进程中防止改革成本压向农民。

相关信息

异地高考门槛各省自己定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透露,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问题,核心问题是处理好两个利益主体关系,一个是输入地高考群众利益,一个是输入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高考子女利益问题,要保证既得利益,处理好增长利益。目前难点是高考计划是以省为单位,各个省输入农民工数量不一样,北京、上海比较难,而山东省今年可以参加高考。

鲁昕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积极推进、有条件准入、各地具体实施。有条件准入是指根据父母在当地居住时间、就业情况等条件和随迁子女在当地实际就学等情况综合考虑,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常住人口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

鲁昕还表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城市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定具体操作政策和操作办法,设置“门槛”高低和把握进城节奏。教育部将通过对随迁子女规模较大地区适度增加招生计划、调整招生来源计划等措施,保证当地考生入学机会不受影响。

相关建议

让流动人口子女

“带着”教育财政进城

民盟中央建议,改革现有教育财政资源配置模式,引入“教育券”制度,将教育财政资源配置路径由“政府—学校—学生”转为“政府—学生—学校”,既能保证学生从政府获得教育资助,平衡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在教育财政上的关系,也能为学生冲破户籍地限制,根据需要选择就学地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上学扫除财政上的障碍。

取消“农民工”称谓

民进中央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调查显示超8成新生代进城务工者不希望被称为“农民工”。“农民工”这种与制度安排结合的身份称谓差异,在无形中强化和影响着一些人的观念,为此民进中央建议取消“农民工”称谓,统一称为“进城务工人员”,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不断探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社保等。

应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积极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记者 孙颖)

(责编:姚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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