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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物盗捞集团化 我南海主权证据被他国蓄意破坏

2011年12月15日10:53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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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今年7月漳州联合执法缴获的水下文物。 范伊然 供图

西沙水下文化遗存五成被盗捞 周边国家蓄意破坏我国南海主权历史证据
我国水下文物盗捞呈集团化公司化趋势

  “由于国内外文物热、收藏热、投资热的不断升温,为了高额利润,沿海地区盗捞和走私水下文物的非法活动日益猖獗。水下文化遗产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水下非法盗掘活动已呈现信息化、集团化、一条龙化的趋势。”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范伊然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如是说。

  打捞一条龙交易时间很短

  我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但当时由于天气、海况,以及船舶自身条件的影响,触礁沉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船沉没水下后大多保存完整,故在文化市场上,有“一艘船十个墓”的说法。这些沉船是人类历史活动中留下的珍贵文化遗产。

  据范伊然介绍,结合第3次全国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11个沿海省市的近海海域、南海海域及内陆水域的水下文化遗产普查,同时对西沙群岛华光礁海域、福建平潭海域、福建漳州海域、广东汕头海域、浙江宁波小渔山海域、山东青岛海域进行了重点调查,发现了大量水下文物线索,确认了百余处沉船遗址。

  “而这不过是九牛一毛。”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认为。

  普查活动发现的问题更让文物保护者焦急。沿海地区盗捞和走私水下文物的非法活动十分猖獗。特别是近年来非法打捞活动已开始出现组织化、公司化趋向。有的盗捞者加大资金投入,结成暂时性的“股份公司”,潜水员利用潜水技术和设备入股,按股分红。为逃避打击,盗捞团伙通常选择深夜出动,他们将文物打捞出来后,立即采取专船运送方式,人货分离、异地上岸,文物基本上由买家直接运走,整个过程中间环节少,时间非常短。

  各地非法盗捞大案屡屡发生

  情况最严重的地区是广东、福建等地。据了解,福建省边防总队仅在2006年10月开展的打击非法打捞、倒卖水下文物行动中,就破获盗捞水下文物案件45起,缴获文物7144件。

  近年来,福建、广东、海南等海域曾发生不法分子或渔民非法盗捞水下文物活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大规模哄抢水下文物事件。

  以福建漳州为例:2008年6月龙海市边防大队破获一起水下文化遗产盗捞案件,经鉴定,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64件,一般文物3673件,缴获的3838件水下文物涉及福建沿海八条沉船。

  今年7月25日,福建省漳州市边防支队、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市文保所联合行动破获一起重大水下文物遗产盗捞案件,缴获出水文物722件,其中三级文物112件,一般文物610件,这仅是其中一个团伙打捞三个晚上的数量,具体流失的文物数量已经很难统计。

  今年四五月间,海南省文物局和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2011年西沙群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巡查和文物执法督查工作。巡查的结果触目惊心,此次共巡查了西沙48处水下文化遗存,发现盗捞面积占遗存面积50%以上的有26处,有些沉船遗址中心区域已被盗捞一空。

  此外,近年来出现了一个新情况,一些周边国家蓄意破坏中国南海水下文化遗存,意在销毁中国有关南海主权的历史证据。位于中沙群岛黄岩岛附近海底的一艘明代沉船就遭到外籍轮船的破坏。据目击的海南渔民介绍,当时有两艘2000多吨的外籍轮船在明代沉船遗址处处轮番作业,进行盗掘和破坏。

(责任编辑: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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