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6日14:08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字號:
| 摘要:保監會2013年1月下發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將保險營銷員參加資格考試學歷門檻由2006年規定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提高至“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
不到一個月后,保險銷售人員監管新規將正式實施,保險銷售人員的“學歷門檻”問題再度受到業內關注。
保監會2013年1月下發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下稱“《辦法》”),將保險營銷員參加資格考試學歷門檻由2006年規定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提高至“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新規將於2013年7月1日起實施。不過,保監會同時也表示,允許保監局根據地區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目前各地方配套法規已陸續出台,根據山西、廣西、甘肅等省規章,很少“一刀切”設置學歷門檻,多採用過渡性或根據學歷分類管理的辦法,例如對於不同學歷的從業人員限定展業區域。
甘肅保監局規定,2013年7月1日起,啟用《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証書》,分為全國通用(簡稱A証)和地方使用(簡稱B証)兩種。報考學歷為大專及以上者,可通過考試獲取A証﹔報考學歷為高中、中專及同等學歷者,可通過考試獲取B証,銷售區域為甘肅省內﹔學歷為初中,且戶籍在農村鄉鎮以下地區的人員,可報考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考試,銷售區域為戶籍所在地或住所所在鄉鎮以下農村地區,且不能銷售投資連結和萬能保險產品。
福建保監局則規定,人身險公司、以人身險業務為主的代理公司人員報考時需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相應考取A証或B証﹔縣以下人員報考學歷若需降至初中的,由省級公司提出申請,考取《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証書》(N証),在備案機構、展業區域和銷售險種上受限。同時規定,各公司要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過渡到大專學歷。
採用過渡性政策應對學歷門檻提高已成地方首選。即便在上海這樣經濟發達、保險營銷人員入職標准已高於中西部區域的城市,大專學歷門檻也遭遇不小挑戰。
上海早於1999年便要求保險代理人“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學歷,並持有本市常住戶口”。2004年起,外來求職者也可以參加該考試,但按規定隻有大專以上的外地人可報考,2012年,為了應對行業增員難,外地來滬與本市戶口的保險營銷員入職門檻一度變為一致。
一家大型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個險負責人告訴記者,大專學歷門檻在保險公司很難實施,該公司目前在上海郊區的營銷員具有大專學歷的佔比不到30%,且大城市保險營銷員以每年超過30%的速度脫落,在保險行業代理人整體薪酬不高、增員困難的情況下,如果一刀切設置大專學歷門檻,會讓本就增員困難、舉步維艱的個險渠道雪上加霜。
另一家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部門負責人則認為,學歷門檻提高不見得意味著業務增加和誤導減少,誤導發生與學歷是否密切相關,目前還沒有詳細數據支撐。
保監會曾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將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學歷要求提高到大專,既是回應社會關於提升保險從業人員素質的呼聲,也是基於目前保險營銷人員中高中及以上學歷人員佔比近90%的決策判斷。
據悉,目前上海已經召集保險公司數次討論,並設計了幾套方案,包括對中心城區和郊區保險銷售人員採取不一樣的入職門檻,或設立過渡期等。但有保險業人士認為,上海城區和郊區的界限不斷模糊,區域劃分的方式或不適合上海,更有可能的方案是設立一個過渡期。
不過,過渡性政策總會設置時間窗口。長期來看,個險渠道如何改變傳統人海戰術、實現深耕仍是保險業不得不深思的問題。(鄧雄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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