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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洋垃圾滾回“老家”還不夠

2012年11月17日08:32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馮海寧    字號:
摘要:僅僅讓洋垃圾滾回自己的“老家”還不夠,我們還需要深刻反思洋垃圾存在的土壤、流入的管道以及治理的力度。
“由於被中國拒絕,幾百噸生活垃圾正在被運往它們的老家——英國”,英國《每日電訊報》12日的這一報道引起不少關注。文章引述英國環境署的話說,如果倫敦當局想不出解決辦法,英國人很快將會看到沿街垃圾成山的場面。隨著中國中產階級的崛起和環保意識的蘇醒,洋垃圾被輸入中國將越來越困難。(11月13日《環球時報》)
無論是從環境保護、民眾健康的角度來說,還是從大國形象而言,或是打擊走私,都應該堅決向洋垃圾說“不”。日前,十八大報告又提出了“美麗中國”這一概念,意味著環境保護與環境建設將會提到重要位置,就更不能給洋垃圾在我國存在任何機會。
不過,僅僅讓洋垃圾滾回自己的“老家”還不夠,我們還需要深刻反思洋垃圾存在的土壤、流入的管道以及治理的力度。從英國每年輸入200萬噸垃圾來看,洋垃圾在我國仍然有生存的土壤。那麼,洋垃圾的消費市場究竟是在偏遠地區的農村,還是也流入了部分城市?洋垃圾的庫房及加工廠,究竟是在“蓮角”、“碣石”、“贛榆”這樣的老地方,還是已經轉移了新地方?洋垃圾生產加工到底是由明轉暗,還是某些地方為了GDP公開支持“洋垃圾經濟”?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洋垃圾多是走私進來的。但在今年6月,南京海關查獲4000噸洋垃圾。這說明,洋垃圾流入我們的管道不少,不僅會走“大道”,還有很多走私的“小道”。2002年,為嚴懲走私“洋垃圾”這種不法行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四)單獨作出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運輸進境,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樣的處罰力度是否適合今天,我們還需三思。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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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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