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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體壇假冒偽劣 健力寶傷冠軍喬丹被山寨

2012年03月16日10:21    來源:《揚子晚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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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假年齡、假新聞……體壇歷來都是打假的重災區,面對體壇的“假冒偽劣”,全球都在嚴厲打擊,而且近年來的力度和范圍也越來越大。因此有許多巨星落馬,也有很多偶像破滅。

今年,除了喊“打假”,還有不少體壇圈內人扛起了維權的大旗,要捍衛自己的權益。雖然他們的吶喊未必那麼有力,但是他們依然勇敢地說“不”﹔雖然假球黑哨的黑影依然在體壇不時閃現,但是想想謝亞龍、南勇,敢於以身試法的人還是會心有余悸。

體育原本就該是片純淨的天空,我們需要真實,請不要拿虛假的東西來騙取我們的喝彩。

汪成榮的獎金保衛戰

事件回顧:6年前,孫英杰掀起“討薪風波”﹔如今,她的丈夫汪成榮又被推上“獎金保衛戰”的前線。

在汪成榮看來自己是很無辜的,中殘聯給的獎金明明是個人獎勵,沒想到青海體工大隊突然跳出來要求分錢,自己拒絕后面臨著丟工作的危險。原本是沾著喜氣的獎金,到頭來卻使汪成榮和孫英杰夫婦陷入了苦悶和恐慌之中。交錢實在心有不甘,不交又面臨著丟工作的風險,而且很可能以后在青海甚至體育界都沒有前途。無奈之下,他們才選擇了向媒體曝光,尋求輿論的支持。

“飛人”喬丹來中國打官司

事件回顧:說起維權,不得不提邁克爾·喬丹與中國品牌喬丹體育之爭。

今年2月,這位已經退役多時的籃球巨星公開表示,一個中國體育公司在沒有他授權的情況下用他的中文名在中國開展生意,這一行為侵犯了他的權利。喬丹的法律顧問發言人稱,當邁克爾·喬丹發現該公司不止利用他的中文名字、與Jumman標志十分近似的商標、球衣號碼23號,甚至試圖利用他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時,他感到除了採取法律手段保護其姓名權和保護中國消費者之外別無選擇。

隨后,邁克爾·喬丹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並發表公開聲明,讓中國消費者了解他跟“喬丹體育”之間沒有任何關系。不過,中國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邁克爾·喬丹勝算不大,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喬丹體育的行為似乎並不構成姓名權侵權,最多是有“傍名人、搭便車”之嫌。資料顯示,耐克公司早在2002年便已對喬丹體育商標等問題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但最終以証據不足被商評委駁回。

誰來替龔建平喊冤

事件回顧:還記得龔建平嗎?這位中國足球歷史上第一個因為受賄、假球、黑哨而被判刑入獄的裁判。2003年,因為被認定受賄37萬元,被判10年刑期。2004年,獄中的他因白血病去世。

龔建平去世8年后,世人關注的“中國足壇掃黑風暴”在2012年初終於迎來了宣判的時刻。但是在楊一民、張建強、陸俊、黃俊杰等一批足壇昔日名人鋃鐺入獄的同時,人們卻不無唏噓地發現,龔建平死得實在有點冤。

著名法律學者郝勁鬆點評道:“這樣的判決太輕了,顯然之前對龔建平的判罰重多了。真沒想到,一個受賄81萬元的裁判(指陸俊),最終才判了5年零6個月﹔而龔建平當年因為37萬元就被判了10年刑期。”媒體也批評,過輕的判決對於足壇帶來的不利影響,無法讓足壇違法亂紀的現象得到根治。

健力寶“假金罐”傷了冠軍心

事件回顧:去年11月,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女子柔道72公斤級冠軍庄曉岩爆出猛料,稱獲贈的健力寶奧運金罐有假,並非當初健力寶頒贈時聲稱的純金,而是內銀外金的“假金罐”。隨后,部分同批獲贈者將金罐拿出來做了鑒定,1988年漢城奧運會冠軍陳龍燦和高敏的金罐為銅罐鍍金粉,1992年奧運冠軍庄曉岩和高敏所獲的金罐則為內銀外金,2000年奧運冠軍唐玲所獲贈的微縮版健力寶金大廈則是外表皮純金,內部為填充蠟狀物。

納達爾們要求休息權

事件回顧:為了爭取一個合理的賽程,以納達爾和穆雷為首的眾多選手已經與ATP斗爭了很長一段時間。在這些球員看來,ATP的賽程實在過於密集,導致他們得不到足夠的休息,隨之產生的惡果就是極容易出現傷病、影響職業壽命甚至退役以后的生活。“我愛網球,正是網球讓我過上了美妙的生活。但是等到你結束職業生涯后,滿身都是傷痛,這顯然不是一件好事。”納達爾坦言。不過,ATP方面似乎無動於衷:你鬧你的,我比賽照辦,你愛來不來。

說李娜“不愛國”,其實很無聊

事件回顧:自從法網奪冠后,李娜的一舉一動也會被無限地放大。近日一句被外國媒體斷章取義后產生歧義的“我打球不是為了國家”,在被國內媒體轉載后又添油加醋地附上不少評論,引發“李娜為何不愛國”的大討論。事實上,李娜原話的意思是說自己來到印第安維爾斯是以職業球員身份參賽,並非代表國家隊出戰。如果她不為國家打球,那她在2月初何苦帶著背傷出戰、為中國女網爭奪聯合會杯世界二組附加賽資格呢?

還好,習慣了被輿論“綁架”的李娜倒也沒有把此事看得很嚴重,表示稱清者自清,庸人自擾,“我覺得沒有必要去為自己解釋,畢竟傳播的那些媒體他們不在現場,而且報道的也不是事實。信任你、理解你的人會永遠理解,不信任你的人,你再怎麼解釋,人家還是不相信你,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去解釋。”

(責任編輯: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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