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收藏首頁|簡體繁體

 

 

福州實施避孕藥銷售實名制遭質疑泄露隱私

2011年12月28日15:31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手機看新聞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到QQ空間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南都訊 記者王世宇 實習生 閆鵬飛“福州實施避孕藥銷售實名制”經媒體披露后,引發大眾關注,有網友質疑這一規定可能泄露公民隱私。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稱,作出這一規定是為貫徹國家六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南都記者查詢發現,在貫徹這一方案時,除福州外,福建省三明市也作出相同規定,南都記者查詢的其他省市中,並沒發現有要求實名的規定。

  福州稱為貫徹國家計生委精神

  前日開始,有關“福州購買緊急避孕藥須實名”的消息開始在微博上流傳,來源是福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過《福州日報》發布的消息,稱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於藥品零售企業,“禁止購進、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為規范避孕藥銷售,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証,建立真實完整的緊急避孕藥品購銷記錄”。

  昨日,南都記者就相關問題咨詢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該局辦公室主任劉曉林在接到電話后挂斷了電話,再次接通后對記者表示不方便回答。

  按照此前福州市藥監局市場處對《東南快報》的說法,賣緊急避孕藥,“藥店必須登記顧客姓名、身份証號碼等相關信息,同時也要記下藥品銷售品種和數量”。做出實名認証規定,是為了貫徹國家的要求,也是擔心有人濫用緊急避孕藥藥品。

  在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一則通知稱,《關於印發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號)是國家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下發,其提出的包括“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証”在內的要求都是為了貫徹上述文件的精神。

  據記者了解,“兩非”指“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

  三明市買緊急避孕藥也實名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福建三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貫徹這一方針時,也規定了“實名”。其官網上一則通知稱,“零售企業和未獲准開展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禁止購進、銷售、使用終止妊娠藥品。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緊急避孕藥時要檢查登記購藥者的身份証,建立真實完整的緊急避孕藥品購銷記錄。”

  南都記者發現,在《福建省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未對購買緊急避孕藥作出規定。

  在全國其他地區貫徹這一“通知”時,包括河南、安徽的一些地市以及福建龍岩等地,只是對中止妊娠藥物做出詳細規定,而對緊急避孕藥並沒有相應規定。

  保護隱私靠藥店自律

  有網友曾質疑購買緊急避孕藥登記個人信息,可能會導致個人隱私泄露,對此福州藥監局的工作人員在接受《東南快報》採訪時稱,這些個人信息是為了“監管需要”,一般情況不會外泄,藥監局也會加強在這方面的管理和監督,但該工作人員同時也承認,“目前還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更主要的還是靠藥店工作人員的自律。”

(責任編輯:張東偉)

  • 打印
  • 網摘
  • 糾錯
  • 商城
  • 分享
  • 推薦
  • 字號
手機讀報,精彩隨身,移動用戶發送到RMRB到10658000,訂閱人民日報手機報。
瀏覽過此新聞的網友還閱讀了以下新聞